奖学金与留学
中国政府奖学金
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,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、教师、学者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,包括学士学位、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、汉语进修生、普通进修奖学金和高级进修奖学金。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国家留学基金委”)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招生录取和在华事务管理工作。学者可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学习。
1.奖学金类别
奖学金类别 | 专业学习期限 | 汉语补习(预科)期限 | 奖学金期限 |
本科生 | 4-5学年 | 不超过2学年 | 4-7学年 |
硕士研究生 | 2-3学年 | 不超过2学年 | 2-5学年 |
博士研究生 | 3-4学年 | 不超过2学年 | 3-6学年 |
汉语进修生 | 1-2学年 | 无 | 不超过2学年 |
普通进修生 | 不超过1学年 | 不超过1学年 | 不超过2学年 |
高级进修生 | 不超过1学年 | 不超过1学年 | 不超过2学年 |
2.奖学金资助内容
1.全额奖学金
- 免交注册费、学费、基本教材费、实验费、实习费、校内住宿;
-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(按照相关标准发放);
- 提供门诊医疗保险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;
- 提供首次来华一次性安置补助费(按照相关标准发放)。
2.部分奖学金
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。
3.申请人资格
1.非中国籍公民,身体健康。
2.学历和年龄要求
-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,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,成绩优良,年龄不超过25周岁;
-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,须具有学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35周岁;
-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,须具有硕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0周岁;
- 汉语进修生,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,年龄不超过35周岁,
- 普通进修奖学金,须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相当于学士学位的知识,年龄不超过45周岁;
- 高级进修奖学金,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以上,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孔子学院奖学金
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,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,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,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设立奖学金,资助外国学生、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大学学习。
1. 奖学金类别
-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
- 一学年研修+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
-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
- 一学年研修生
- 一学期研修生
2. 奖学金资助内容
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:注册费、学费、基本教材费、一次性安置费、生活费,提供校内住宿和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。其中,生活费标准为:本科生、一学期和一学年研修生人民币1400元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人民币1700元/月。一次性安置费标准是:发给在华学习一学年(含)以上者人民币1500元/人;发给在华学习一学期者人民币1000元/人。录取前已在华学习半年以上者,不再发给一次性安置费。
3. 申请人资格
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,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16至35周岁之间(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,本科生限20周岁)
注:申请条件要按照《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的规定。